——《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地
翘首企盼,数月以来引发无数猜想和不安的“棉花直补细则”终于尘埃落定。
9月17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一方案的出台代表着从今年初国家决定对棉花市场进行改革,新疆地区试点棉花直补政策以来,迟迟未确定的、最为重要的、实际操作层面的“目标价格补贴细则”终于成为白纸黑字的政策性文件对外公布。
9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即围绕“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和市场调控”。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文步高、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经贸司副司长刘小南出席了发布会,就棉花目标价格试点改革工作以及市场调控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答记者问。

政策明朗 稳棉稳农
回顾政策的出台过程,文步高谈到:首先今年4月上旬,发改委公布了2014年棉花的目标价格,目标价格的水平为每吨19800元,即为补贴的标准:市场价格低于19800元/吨国家予以补贴,高于19800元/吨国家不予以补贴。紧接着7月份又印发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为试点地区——新疆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了指导。
为了了解棉花交易市场的价格情况,7月份,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又研究制定了《新疆棉花市场价格监测实施方案》,明确了价格监测的指标和具体的任务分工。9月1号开始,新疆棉花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正式启动。
9月中旬,发改委批复了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交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文件的批复为下一步棉花直补工作的落地展开提供了政策标准。目前各项政策均已明确,改革试点工作已然顺利推进。
棉花直补细则的出发点以及核心就是将棉花成交价格交由市场供求决定,这也意味着国家一旦停止收储,面对外棉的低价,国内棉花价格出现下跌理应是必然,但是跌多少,跌到什么程度,却是未知。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在发布会上表示:“预计今年棉价将会比较平稳。国际棉价不会大幅降价,国内棉价或维持14000元每吨波动。”经贸司副司长刘小南表示:“如果国内的棉价过度下跌,出现农民‘卖难’,发改委还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支持和引导大型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稳定市场预期。”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市场购销,保持市场相对平稳的运行。周望军表示接下来政府将暂停储备棉投放,从而给新棉的收购、销售、加工留出空间,在明年3月份之前,收购加工基本结束以后,下一步将根据国内棉花的收购、加工、销售的进度再考虑储备棉的投放工作。如果国内市场出现供不应求、价格较快上涨的情况,再根据国内棉花销售进度,按照不打压市场的原则投放部分储备棉,满足市场需要。
对于进口棉配额问题,周望军表示:“明年将根据国内棉花供需形势做好棉花进口的相关工作,除发放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89.4万吨关税进口配额、满足纺织配棉等需要外,不再增发进口配额,并引导国内纺织企业多使用国产棉。”
对于补贴区域,和之前公布的仅仅只有新疆地区不同,周望军表示:“除了新疆试点的区域之外,还有长江、黄河流域主产区,国家也会适当的给予补贴,现在这个原则国务院已经定了,怎么补,补多少将由财政部发布。还有实行棉花目标价格的同时,以前对农民原有的农业补贴的政策,包括棉花良种补贴,都不变。”
双重利好 新疆受益
棉花补贴由“暗”到“明”的改变,对于棉花市场化、国际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后,新年度棉花价格将由市场调节。上游棉农、轧花厂不再有国家临时收储“撑腰”,为了销路,轧花厂会充分考虑纺企的需求,按需生产已然成为趋势。
记者了解到,目前,轧花厂已开始主动与纺企联系,询问市场需求,并主动调整生产经营计划。“2011年开始临时收储后,好几年都没有和纺企联系过,都一心忙着交国储,今年国储取消了,我们轧花厂又开始和原来的纺企客户主动联系了。现在纺企的议价能力明显增强了。”新疆一家大型棉花加工企业老总坦言。
新疆纺织行办相关人士表示,经过2到3年的调整,国内外棉花价格有望重新接轨,纺织企业原材料成本居高不下和国棉质量相对较差的问题有望逐步改观。近年来,新疆因棉价困扰,持续低迷的棉纺织行业有望逐渐回暖。
值得注意的是,支持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是新时期中央对新疆工作的战略部署,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新疆出台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纲(2014~2023年)》。市场人士表示,上游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和下游中央支持新疆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的双重利好,无疑为新疆棉纺产业在低迷的困境下打了一剂强身针。
目前,新疆棉花种植区域主要分布在南北疆60多个县(市)和119个团场,南疆90%以上的县(市)种植棉花,新疆约有50%的农户(其中70%以上是少数民族)从事棉花生产。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左右来自植棉收入,主产区更占到50%~70%。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新疆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行目标价格制度后,国家不再统一收储棉花,棉农自行按照市场价出售棉花,国家统计出当年新疆地区棉花平均价格后,按照目标价格进行差价补贴,中央补贴资金的60%按面积补贴,40%按实际籽棉交售量补贴,逐级拨付到地方财政,以“一卡通”或其他形式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基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管理与基层组织架构和地方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兵团自行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在原则和方法上将会与自治区衔接。
而对于在整个工作中起到关键标准作用的“目标价格”,新疆自治区相关领导也表示:“棉花目标价格在试点阶段每年确定一次,明年的目标价格将在播种前公布。”
为了组织好新棉的收购、加工、销售工作,有关部门,产棉区的地方政府,还有供销社系统的企业,农业发展银行等方面,都已按照现有的职责做好棉花收购的相关工作,特别是资金供应方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经制定了收购资金供应预案,做好“钱等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副行长丁新贵表示,2014年,该行投入500亿~550亿用于新棉收购,对237家企业进行贷款,预计收购棉花450万吨。 |